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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名Levetiracetam

適應症

十六歲以上病患之局部癲癇發作(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之單獨治療。
四歲以上孩童或成人病患之局部癲癇發作(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十二歲以上青少年與成人病患之肌抽躍性癲癇發作,以及十六歲以上青少年與成人患有體質性泛發性癲癇的原發性泛發性強直陣攣發作之輔助治療。

藥理機轉:Levetiracetam 的作用機轉仍未完全清楚,但已知與其他抗癲癇藥物不同。由由體外試驗獲知 levetiracetam 會和囓齒類動物腻部組織的特殊位置相結合。這 個結合部位即為 Synaptic Vesicle Protein 2A (SV2A),被認為與 vesicle 融合及神經傳導物質自細胞的釋出有關。

用法用量:依醫師指示用藥。

成人及十六歲以上的青少年:

使用時建議以每天兩次每次 250 mg 開始,兩星期後增加劑量到每天兩次每次 500 mg 達起始治療劑量。視病人的臨床反應,劑量可再調高,以每兩星期增量 500 mg(當日 分兩次,每次增加 250 mg)為一階段進行。最高劑量為每日 3000 mg(分兩次,每次 1500 mg)。

注意事項

依據目前的臨床經驗,若服用 levetiracetam 後又必須停藥時,建議分階段性減量。

腎臟功能障礙患者使用時,必須調整劑量。

以 levetiracetam 治療後曾有自殺行為、企圖及念頭的報告。因此應提醒病人若出現抑 鬱徵狀及(或)有自殺念頭時必須立即通知處方本藥的醫師。

副作用(較常見(≥ 10 %):

整體狀況:無力感。

神經系統異常:嗜睡/倦怠。

孕婦用藥分級:C級。

參考仿單https://www.ktgh.com.tw/Public/tbDrug/201411241526017055.pdf

儲存方法:請於 25℃以下保存,並置於孩童不易取得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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